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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自主评估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进一步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高〔2015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从2015年至2019年,对全校现有37个本科专业分期分批进行一轮自主评估。为规范有序地开展专业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专业是高校办学的基本单位,专业评估是高等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环节,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保证。开展专业评估将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内涵建设绩效考核制度,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促进学校在本科专业上办出特色。

1.指导思想:强化专业内涵建设,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机制,构建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目的:促进专业合理定位、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引导专业办出特色;推进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建立本科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库,实现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控;不断完善专业基本建设,提升专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专业自主评估原则

1.目标导向性原则

通过评估,促进各学部(学院)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指导思想,积极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整体综合性原则

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是由目标、思路与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改革与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等内容所构成,体现了教学工作的完善性和整体性,学校将对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主要过程和重要环节进行整体性评估,其评估结论将作为对学部(学院)教学工作的整体和综合性价值判断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依据之一。

3.评建结合性原则

本科专业评估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专业建设、管理和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将重点考核被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质量标准的建立和专业建设的成效等方面,尤其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投入等方面的指标。因此,学校重视各专业在评估中的主体作用,强调自我评估是基础,建设和改革是重点。各学部(学院)须依照评估方案,对专业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诊断,并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4.程序规范性原则

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参与人员多、工作难度相对较大的系统工程,整个评估过程要按照学部(学院)自查自评——学校组织专家考察——专业评后整改等程序运行。力求实现评估工作的规范化、观测方法的科学化、运作程序的有序化和简约化,以尽量减小评估误差。

三、专业自主评估工作计划时间表

学校现有37个本科专业将在2015年至20195年内分期分批进行一轮本科专业自主评估。

2015年: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环境工程、工业工程、通信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物流管理、工业设计;

2016年: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交通运输、信用管理、电子商务、英语、产品设计;

2017年: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财务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日语、视觉传达设计;

2018年:信息与计算科学、材料化学、测控技术与仪、国际商务、公关关系学、环境设计;

2019年: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环保设备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酒店管理、应用统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四、评估程序

学校将在每年春季学期初,对本年度的本科专业自主评估做出总体安排,将本科专业自主评估纳入到学校教学管理常规工作中。

各学部(学院)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常规工作节点安排,适时启动本学部(学院)相关专业的自主评估各项工作,根据自主评估专业自评报告指南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开展专业基本教学状态数据的采集,并根据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整理和分析。

各学部(学院)在启动专业评估后的一个月内向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专业自评报告、专业基本教学状态数以及支撑材料清单。学校在各专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聘请由校内外专家(以校外专家为主)组成的专家组进行专业评估工作,具体的内容包括:

1.专家组会议评审

专家组听取专业负责人作专业建设汇报,互动并交换意见。

2.专家组现场考察

实地考察:包括听课、考察实验条件、检查教学资料等。

深度访谈:专家组访谈有关学部(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和专业教师。

召开座谈会:专家组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

3.专家组反馈评估结果

专家组讨论和形成书面诊断意见,并向参评专业所在的学部(学院)反馈诊断意见。

各专业针对评估过程发现的问题以及专家组的诊断意见制定专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向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专业整改报告。

4.完成自主评估的专业,应每年向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专业建设年度质量报告”。

五、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本科专业自主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自主评估工作的指导,并组织开展校级的专业自主评估工作。

各学部(学院)成立本部门的专业自主评估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本学部(学院)各专业的自查自评。

2.各学部(学院)根据学校专业自主评估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学部(学院)专业自查自评的实施方案。

3.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本科专业自主评估工作,对专业评估的组织实施、后续整改、考核奖励等给予经费上的保证。

4.学校建立本科专业自主评估专家信息库,保障专业自主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5.学校加强专业自主评估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师生对专业自主评估重要性、意义和作用等的认识,使全体教师把精力投入到本科教育教学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学校每年向社会公布专业自评报告、专业基本教学状态数据和专家诊断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附件1、关于推进本市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2015)

附件2、自评报告撰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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