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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法》,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一、责任单位

  学校生活管理委员会负有食堂卫生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责任。学校生活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生活服务监督员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后勤保障处总务管理科为食堂卫生监督检查管理的责任部门。

  二、检查办法

  1、定期检查:每学期安排二次检查,时间为每年的4月、6月、9月和12月;

  2、不定期检查:随时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设立投诉(服务)热线和投诉意见箱:对于师生投诉或反映的问题,立即予以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限期整改;

  4、后勤服务质量测评(包括食堂):每学期结束前,在全校师生中进行一次测评。

  三、检查内容

  1、食堂食品进货渠道的采购准入制;

  2、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

  3、员工的晨检记录及个人卫生情况;

  4、食堂的留样菜记录(包括菜盒上的时间记录);

  5、厨房、备餐间、点心间、餐厅的卫生状况;

  6、生、熟,荤、素的分开加工、放置,食物加工的落手清,销售窗口的及时清等。

  四、检查标准

  1、市教委转发的市卫生局关于《上海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

  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食堂卫生管理办法》。

  3、《后勤服务各专业服务管理规范》餐饮部分。

  五、检查要求

  1、检查必须有记录。并要求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对方,对方必须拿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生活管理委员会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2、对于学校设立的投诉(服务)热线和投诉意见,在核证情况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投诉人给予答复。

  3、在做好每学期后勤服务质量(食堂)测评的基础上,坚持按检查制度做好意见的反馈和整改复查工作。

  六、检查考核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后勤服务质量检查、测评、考核办法》,由校生活管理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在听取日常的检查和学期的测评汇报后,对后勤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做到与经济效益挂钩,奖、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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