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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决议(2021年)

  一、   审议学校学术诚信建设实施办法

  为规范科研行为,弘扬科学精神,完善学校科研诚信管理,提高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意识,规范学术道德,科研诚信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内部监督、加强预防教育、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和认定、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等,科研处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2020年第40号)以及上海市科委《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沪科规〔2019〕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进行了审议同意《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二、   关于学校引进人才学术水平认定事宜

  人事处处长蒋川群关于学校拟引进杨勇事宜的具体情况,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卓武扬作了补充说明,包括:工作背景、学校关于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的政策、国际商务硕士学位点建设的基本情况、杨勇同志的学术背景及工作经历等。

  受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校学术委员会对拟引进人才杨勇进行了学术评议和教授职称评审建议,建议学校拟将杨勇同志以教授职称引进人才,以支持学校国际商务硕士学位点的建设。


  三、   审议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设置

  近几年,随着高考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的高考改革采用的是“3+3”的模式,福建、辽宁、湖北、湖南、重庆、河北、江苏、广东高考改革采用的是“3+1+2”的模式,当时针对不同的改革模式,教育部都下发了本科选考科目设置的指引文件,由于文件的差异性,使得同一专业在不同的模式下选考科目的要求不一致,同时为了加强对物理和化学科目的学习要求,近期教育部下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7号),将“3+3”模式和“3+1+2”模式进行整合,形成一个统一的通用版,招生办公室根据文件精神拟定了学校本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严格按照文件的刚性要求,非刚性要求的,使用宽口径的原则),同时通过了各学院的审核确认,并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一致表决通过了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表,用于2024年的所有高考改革省份。现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会议进行了审议同意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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