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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财绩[2018]1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18]22号)要求,围绕学校2018年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学校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现就做好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确保绩效目标全覆盖,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1.确保绩效目标全覆盖。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各项目责任部门在申报编制2019年度项目预算时,所有项目支出均需编报绩效目标,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

  2.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要强化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的匹配性,对绩效目标编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进一步发挥绩效目标对提升绩效管理效果的基础和源头作用。在编制2019年度项目预算时,各项目责任部门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地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一是申报的绩效目标要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要完整;二是绩效目标设定符合支出特点,绩效目标描述清晰明确;三是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基本要求,目标值量化并有明确标准。学校将逐步建立对项目责任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进行审核的机制。

  二、深入推进绩效自评价工作,切实提升绩效自评价质量

  1.开展绩效跟踪评价。学校将在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选择2-3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原则上第三季度为绩效跟踪主要时段。各项目责任部门要提高绩效自行跟踪责任意识,并针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特点,进一步优化绩效跟踪的方式和流程,提高绩效跟踪的效率。要把绩效跟踪与加强当年预算执行、优化项目管理、实施预算调整结合起来。对绩效跟踪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报告完成后1个月内)实施纠偏。

  2.开展绩效后评价。学校将在2017年(含)以前年度部门预算中,选择2-3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后评价。为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时效性,原则上,应在当年度6月底完成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为评价结果应用创造条件。绩效评价报告基本格式要规范,各项内容要完整;绩效评价报告结论要客观、合理;绩效评价报告中对存在问题的分析要全面深入,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要针对性强、具有操作性。

  3.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选择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现有评价制度执行,细化评价要求,优化评价流程,规范评价要素,保障评价质量。

  三、加强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逐步推进绩效信息公开

  1.加强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项目责任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增强项目支出责任,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为学校重大决策和优化资源配置等提供依据。

  2.逐步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一是在预算公开时,将公开学校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涉及的项目个数、预算金额等);同时,学校选择3个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二是决算公开时,至少选择1个反映学校履职特点、涉及重要民生和重大项目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并逐步推进对外试点公开。

  四、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领导,健全组织,充实人员,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各项目责任部门均承担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2.加强制度建设。财务处牵头,各项目责任部门参与,要抓紧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

  3.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增强预算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积极参加和组织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要按照绩效管理工作特点,加大对各项目责任部门人员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着力推动部门业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融合,促进学校绩效管理基础的进一步夯实。

  4.制定各项目责任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各项目责任部门要按照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项目支出实际,实施各项目绩效工作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形成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评价体系。

  5.探索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试行采用预算绩效管理年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各项目责任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年终考核情况予以通报,逐步推进年终考核与经费投入相衔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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